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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玉華 我1997年8月得法,1999年臘月進京上訪,被北京惡警抓捕,後被當地政府接回,拘留45天,因學法不深,在口供上簽名,按手印,照相,並說了“不煉功”,配合了邪惡,2000年在邪惡洗腦班上說了“不去北京上訪,不煉功”的話,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現特此聲明以上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統統作廢。全盤否定!在以後的修煉中我要更加精進來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報答師尊的慈悲苦度,走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每一步,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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