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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玉華 我因學法不深,1999年11月進京護法,被北京惡警抓捕,錄了口供,簽了字,按了手印,後被當地政府接回,非法拘留15天,配合邪惡在口供上簽名,按手印,照相,2001年當地政府辦洗腦班,寫了“不到北京去,不串連,不宣傳”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現特此聲明以上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統統作廢,全盤否定!在以後的修煉中我要更加精進來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報答師尊的慈悲苦度,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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