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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桂芬 在派出所所裡做出以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同修,對不起自己的大錯事,同時在警察寫下的“不煉功”一文中籤上了自己的名字,這是我修煉路上的最大恥辱,我深感痛心,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嚴重性及給大法帶來的損失之大,在此我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徹底決裂,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帶來的損失,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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