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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武淑釵、潘冠軍 99年12月,我和老伴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非法綁架到派出所進行迫害,後被當地公安接回到當地拘留所繼續迫害。戴死人銬5天,挨打,挨罵,罵得不堪入耳。27天後罰款後讓我們回家了。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因學法不好,說過不該說的話“不煉了”,雖然是別人寫的,但我們也有責任。現在聲明:過去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跟隨師父堅修到底,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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