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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文進 1999年7.20邪惡開始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後單位強制我們修煉法輪大法的職工開會將事先印好的“不准到北京不准煉法輪功”的一張紙要我們每個人簽字。在邪惡逼壓下我簽了名。這是一個大法弟子的恥辱是對大法犯了罪。我十分痛悔。我聲明這個簽字作廢,同時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我要緊跟師父堅信大法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一修到底直至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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