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懷民 在1999年7月20日迫害開始後不幾天,我向居委會寫了“書面保證”,並交了大法書籍,更嚴重的是在去派出所前一刻鐘左右,師父點化我,但我悟性太差,又向派出所寫了“書面保證”,由於我對大法缺少正信,以致當時做錯了,我愧對師尊慈悲苦度。在此嚴正聲明,我所寫的“保證”及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