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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佩雲、楊金全 我在2000年臘月27日被派出所辦事處居委會工作人員騙去問話,結果無辜的被強行關押了起來,三個月後,市政法委逼迫我寫“保證”,揚言如果不寫就送去勞教,在各個部門的壓力下,我丈夫替我寫了“不煉功”的保證。現在我與我丈夫及我的孩子在此嚴正聲明,在壓力逼迫下所寫的“保證”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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