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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桂珍、劉雪梅、周桂芝、陳林蔡、勤山、馬秀珍 99年7.20江××邪惡集團非法迫害法輪功後,在610警察的強迫下我們做一些不該做的事。曾向邪惡寫過“放棄修煉”的保證書。通過學法使我們認識到這些言行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現在嚴正聲明,以前自己寫過或單位親屬代寫的“四書”等保證書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走師父安排的路,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6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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