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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許平連 本人在2000年12月∼2002年底在勞教所裡寫的一切“悔過書”和簽字,另在工作單位簽的“包保合同”,在街道辦事處寫的“保證不進京”的東西全部作廢。現要我清醒了,我所作所為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從今日起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從新做好,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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