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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夏重殿 我在2000年11月15日去北京被抓回縣裡刑拘八天,自己在這期間同意“4條”,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情,違心地在上面簽字。回家後在功友的幫助下,我才清醒地認識我對法的不忠這一錯誤的行為,特此嚴正聲明作廢。我今後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揭露邪惡,講清真象,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1/137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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