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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孫發強

    我於1998年10月修煉大法,2000年12月第二次到北京證實大法,向世人講清真象,被天安門惡警非法抓捕並遭毆打,後被判勞教一年。當地派出所對我家人採取威逼、矇騙的手段,罰款近5000元。在勞教所,管教們對我們大法弟子強行洗腦,以罰面壁,打罵,派專人跟蹤,不許交談,加期等等手段,強迫弟子們轉化。由於學法不深,以及對親情等的執著,說了、寫了、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東西,現嚴正聲明:本人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

    我將更加堅定、理智地投入到講清真像、救度世人,剷除邪惡的正法洪流之中,加倍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7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2/13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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