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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方 我家屬煉“法輪功”,為強身健體,按“真善忍”做好人。1999年,法輪大法遭受誹謗,7.20以後,家屬進京證實大法,要求還師父清白,被惡警帶回,非法拘留15天。本人在縣公安局鎮派出所鎮政府村幹部的威脅欺騙下,違心的為家屬寫了“不煉功的擔保書”。現特此聲明全部作廢。今後也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6/989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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