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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永芳 在99年迫害開始的7月27日,惡警和居委會的人突然闖入我家,我當時不知所措,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並交出了身份證。2001年我找人向派出所要回身份證,他說替我又寫了一份“保證書”。嚴正聲明,不管是我寫的還是別人替我寫的“保證書”,我要堅決的毀掉它、不承認它、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更堅定的走好師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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