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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蔡敬增

    我於1999年10月22日去北京上訪,為大法討回公道,被邪惡綁架後送到北京拘留所,之後被送回原籍非法關押15天,因受邪惡欺騙(主要是情沒放下)違心的寫了兩次“不去北京上訪”的“保證書”。後來邪惡又兩次綁架我進派出所。還有一次被綁架進洗腦班,並受迫害50天。這其中有一次因開法會被綁架進派出所,我曾說出三位參加法會的大法弟子的名字(但這三位大法弟子已經在我之前被邪惡綁架進了拘留所)。我嚴正聲明:我在派出所、拘留所、洗腦班等處簽過的字、寫過的“保證書”全部作廢。我今天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要與舊勢力徹底決裂,走正師父安排的正法的路,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特此聲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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