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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姜芳

    99年7.20單位多次到我家騷擾,逼我寫“保證不煉功”,當時由於學法不深,法理不明就寫了不該寫的,特此聲明作廢。2000年3月又去北京證實法,被單位押回來非法關押半個多月,罰款將近5千元,又逼我寫“保證”,我寫了雖然沒有違背大法,我覺得這也是配合了他們。特此聲明作廢。2001年9月到外地證實法,被當地公安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21天,釋放那天他們又逼我簽了名,出來後聽家人說公安局又逼著家人拿押金1萬元,又替我寫了“保證”。在此,所有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廢。特此聲明作廢。我今後聽師父的話,走好師父給安排的路,做好我應該做的一切,請慈悲偉大的師父放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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