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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金連新 99年7.20後,由於當時學法不深,對法認識不高,悟性很差,當時派出所和街道的人經常到家中逼迫,由於當時有怕心,也迫於邪惡的壓力,配合了邪惡:如按手印、寫了100個字。雖然寫的東西是常人中的文字,對大法沒有損害,但現在看來當時的做法是錯的,是順從邪惡、配合邪惡,現嚴正聲明這些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作廢。今後在修煉的道路上要堅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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