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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淑芬 2002年10月28日,我去發放真像資料被抓。在嚴重的迫害下,由於人心的執著,違心的說了“不修煉”,臨出獄時已說了“堅持修煉到底”。在以後的修煉中已盡力改錯,彌補過失,做好師父教誨的三件大事。今特嚴正聲明:2002年11月,所說的”不修煉”和按了一切手印的邪惡東西全部作廢。包括2004年4月我認不得字,邪惡騙我按的手印。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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