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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維芝 1999年7.20開始迫害大法後,街道多次來找我,本人一時糊塗,寫了“不煉”的保證書。在2000年春天,派出所又來人找我,當時我兒子在家,他又給我寫了一份說“不煉”的保證書。為此我非常懊悔,覺得對不起老師對我的慈悲苦度。在此我嚴正聲明:在被迫害時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正法中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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