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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韋龍珍 因為610及政法委要求在法定的假期離開本縣(工作所在地)範圍的法輪功學員要寫請假條。(變相的“不煉功”的“保證書”)我家屬在單位領導的逼迫下代我寫了請假條。我鄭重聲明:自己曾經所說、所寫的以及家屬在單位領導的逼迫下代我寫了請假條等不符合法輪大法標準的一切全部作廢。我將嚴格以法為師,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彌補損失,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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