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繼平 99年邪惡迫害法輪功後、我曾在高壓下被邪惡強迫違心的寫過所謂的“遵紀守法做合法公民”的保證書、並在它們已寫好的材料上簽過名、按過手印。交過一條法輪大法的橫幅、師父講法錄音帶一套、錄像帶一套、海外講法書、師父的大法像、毀了一些大法數據和書。這一切都是由於自己平時學法不深、在名利和怕心的促使下、沒有正念對待、也是對大法對師父的不堅定所致。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正念正行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