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秀芬 99年7.20迫害時,由於自己沒學好法,有怕心,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無理智的符合了邪惡的意圖,應付寫了書面資料,還讓丈夫把師尊的大法像和一些大法書交到社區,而自己還交到單位兩本,在單位的威逼下還在誣蔑大法的萬人簽名條幅上簽了自己的名字,這些所為是我這個大法弟子最痛恨、最恥辱的事。在此我鄭重聲明,以前自己所做所寫不符合大法弟子要求的全部作廢。今後我要抓緊時間多看書學法,在正法中遵照師尊要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去做,做一名真正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