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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逄芳 本人在2003年向世人講清真像的時,被不明真像者舉報,後被拘留,被關進洗腦班達九個多月,在此過程中因心性有漏,還是寫下了“學習心得”這樣不符合正法要求的文字,另外家人還代我寫下了“保證書”。這些一直重重的壓著我的心、自愧無顏面對師父洪大的慈悲。我決心洗刷此污點。特作出嚴正聲明:本人及家人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正法要求的言語、文字全部作廢。今後修好自己、走好師父安排的正法路、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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