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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軍燕 1999年7.20後,中共邪惡非法打擊法輪功,派出所和市局來我家,逼我在邪惡筆錄上簽字、按手印,當時違心的說“不讓煉就不煉了”。2000年已聲明作廢了。以上這些都是有損於大法尊嚴的事情,當時由於深層的怕心,才向邪惡妥協,在正法的路上留下污點。我嚴正聲明:我過去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洗刷自己過去的污點,跟隨師尊修到底,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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