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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陳彩珍

    我九六年喜得大法,師尊和大法給了我極大的福分,使我身心健康、懂得了做人的目地。由於2001年我因表示繼續修煉大法,受邪惡迫害,非法關押起來。我愛人為了我早出來,曾托人保我。現在我聲明當時不管是誰幫我寫了甚麼,對師對大法不敬的文字都統統作廢。出來後我自己又在單位簽了名,我不符合大法的所說所寫的也一律統統作廢。自己要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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