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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唐長紅、曹世英、付淑琴、張德芬 我們先後得法於97、98、99年,得法後各種疾病不治而癒,身心受益很大。為證實大法、救度世人,在散發真像資料時,被邪惡抓到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後又多次抄家,被強送到洗腦班迫害。在邪惡的壓力下,迫使我們答應“不煉了”,在它們寫好的“保證書”上簽了字及蓋了手印。在此聲明:我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從新做一名真修大法弟子,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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