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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富芳 2000去北京證實法回來後我被邪惡殘酷的迫害,由於放不下個人的執著和親情寫了“不煉功” 的保證,並且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煉功學法。在同修的幫助下我又走回大法修煉,可是對法理的認識不清晰,2004年我又寫了“保證書”。我認識到這是嚴重的錯誤。我聲明,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今後我要堅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認真實修,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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