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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新民 我在被非法關押在駐京辦事處時,我當著邪惡面煉功,邪惡打我,叫我不煉,我說算了“不煉的“話。回到派出所叫我寫“保證”時,我跟邪惡說的不會出事,再有甚麼事你把我送哪都行的錯話。我還在派出所簽過的字,在公安局簽過的字,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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