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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明秀 99年7月20日以後,在上北京的途中我被邪惡強行帶回,壓力下我說了一些不符合大法弟子標準的話,並交了部份大法書籍。2001年和2002年為了不參加邪惡辦的“洗腦班”,兩次在保證書上簽字,內容是:“不上北京,不串聯,不宣傳”。現嚴正聲明,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從心底與邪惡徹底決裂,永遠跟師父走。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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