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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福財 99年7月20日以後,派出所來我家不讓煉法輪功,叫我寫“保證書”,我說不會寫,他們拿來東西叫我簽字,我簽了名,通過學法我悟到這樣做不對,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特此聲明我以前所寫、所說的對不起大法的一律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走好正法修煉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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