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林民會

    7月20日以後,派出所警察寫的“看過電視後,不煉了”,叫我們按上手印。大概2000年上半年,大隊幹部來要照片,被迫給了一張。以上行為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現宣佈全部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