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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蔡予華

    我在勞教所雖然妥協過,但認識到後寫了聲明,但在離開勞教所的時候被迫向單位寫過“按時上下班,沒有領導同意出走任處置”的保證,為了抹去這一污點,特在此聲明以上“保證”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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