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朱愛華
本人以前在街道強迫寫的“認識”全部作廢。繼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