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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原祥坤 嚴正聲明 我16歲。2000年底因我父母堅修大法、證實大法均被邪惡綁架迫害,我在小學老師的強迫下被迫違心的在邪惡印好的誹謗大法的白布上簽了名。我對不起李老師,對不起大法。現在嚴正聲明:在邪惡高壓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知道大法好,李老師是來救人的,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以後也要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7/9905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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