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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春蘭 我1999年正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在2003年末,我被屯中不明真像的人舉報,派出所幹警逼迫我在“保證書”上簽字。2004年3月份,派出所又通知我去,惡警不但逼迫我在甚麼書上簽名,而且還打了我好幾個耳光,用腳踢我。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情,嚴正聲明:在殘酷迫害的高壓下,所說、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因此我要從新修煉法輪大法,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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