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亞丹 我曾在99年在大法遭迫害之初,出於怕丈夫在單位裡大鬧而丟面子,違心的在一份“證明兩個月前就已不煉法輪功”了(不是事實)的證明書上簽過名字,我鄭重聲明作廢。我曾因發真像傳單被捕入獄,十天後在親朋的營救下說放我回家,在不知道寫著甚麼字樣的釋放的文件上簽了名。隨後按手印時被騙,在別人代寫的簽有我自己的名字的“悔過書”上按上了手印,馬上驚醒時奮力去搶,為時已晚,我為我的蠢行後悔不已,我嚴正聲明上述所有簽名作廢。2002年,為了讓丈夫的朋友們不說大法的壞話,我曾經和他們打賭、簽字,對此愚行,我痛悔不已,在此嚴正聲明,上述絕非我本意,聲明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