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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姝 由於我學法不深,在99年7月邪惡勢力迫害下,我把大法書和師父的法像交給了邪惡勢力,還說了大法弟子不該說的話,我是個不合格的大法弟子。是師父太慈悲,沒有拋棄我,還在救度我,否則我早該淘汰掉,我對不起師父。我為自己的所做悔恨萬分。為了對大法負責,對自己及所有的眾生負責,在此我嚴正聲明:我過去所有背離師父及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和過去的我徹底決斷。靜心學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緊隨師,用生命保護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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