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雨航 我曾兩次到北京證實大法,第一次在堅持了一段時間後在被解除監視居住的時候玩了一個文字遊戲以為矇混過了關,第二次我被非法判了三年勞教,在邪惡的酷刑和壓力下妥協,抄了一份“三書”,做了大法弟子最為恥辱的事,我嚴正聲明,不管在任何情況下,自己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弟子標準的東西全部作廢。自己決心要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自己的污點,走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