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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谷亞芝 我今年47歲,1998年喜得大法。1999年7.22大法被非法取締。我們當地大法弟子,去北京證實法,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拘留50多天,由於人心太重,簽了“保證”。2001年11月份,當地派出所讓我寫“保證”,我沒寫,又送去拘留所非法拘留,後又送看守所非法關了半年,家人找惡警寫了誹謗師父和大法的“決裂書”,我簽了字。第三次我們當地惡人寫了舉報信,610和當地派出所把我送拘留所非法關四天,惡人問還煉不煉了,我說“不煉了”,又一次背離大法。在修煉中,留下了可恥的污點。我現在嚴正聲明,以前向邪惡簽過的字、寫的“保證書、決裂書”,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一名堂堂正正合格的大法弟子,跟師尊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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