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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洪濤 我1996年9月得法的。1999年7月份時,我到北京天安門護法回來後,迫於壓力交了一本大法書,在邪惡的迫害下口頭承諾“不煉”,按過手印。2003年4月的一天,我被非法綁架,並被非法抄家,2003年5月27日我被非法送到洗腦班,並被非法勒索了3000元錢,由於自己正念不足,被強制洗腦,寫下了可恥的“三書一坦檢”。現在,我嚴正聲明:我違心寫的“三書一坦檢”作廢。自己在邪惡的迫害下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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