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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艷芳 我是1998年得法的,得法後我的身體和思想各方面都受益非淺。自從1999年7.20開始,江氏流氓集團非法鎮壓法輪功,家�堣H代我簽了字並說我以後“再不煉了”。惡警來我家要大法書要大法帶,我就起了怕了,交了大法書和帶。我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真是後悔莫及。我嚴正聲明:以前家人簽的名及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堅決和舊勢力劃清界線,做好三件大事,做個堂堂正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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