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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苟承書 我曾於2001年5月被公安惡警騙去看守所,因當時學法不精,經不起迫害,在它們的壓力下說了一些配合舊勢力的話。邪惡又騙取我家人的信任,讓他們交了2000元保釋金,我愛人又代我寫了“不煉功”的保證。通過學法和同修切磋,認識到我這樣做完全是配合了舊勢力的安排。我特此聲明:對上述的一切“保證”作廢。徹底與舊勢力決裂。要做好師父叫我們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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