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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淑清 我是96年6月份得法的,得法後身心健康,全家和睦。99年7.20江××邪惡迫害法輪功,當時由於我學法不深,街道來人叫簽字,我按了手印,並向他們保證“不上北京上訪”。在迫害嚴重的時候我的丈夫交兩本大法書。現在我鄭重聲明以上我寫的保證及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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