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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宋海濱 我98年得法的。在2002年底我被邪惡抓捕,於2003年秋被非法判刑8年。在這期間由於人心等各種執著心的干擾,加上長期學法不深,向邪惡寫了所謂的“悔過書”並且說了做了許多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在此嚴正聲明:在被邪惡迫害中所說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和所謂的“悔過書”全部作廢。今後堅定修煉,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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