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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任忠德 1999年12月間,我被“610”送當地看守所關押18天,由於對家人的執著,向邪惡妥協了,回家後派出所警察叫簽字不進京等“保證”,又一次妥協。2003年,家人向邪惡說我不煉了之類的話等。我聲明:以上向邪惡所說所寫的一切作廢。家人所說的“保證”之類的話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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