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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羅靈芸 我是99年得法的,並感受到修煉法輪大法利國利民百利而無一害。可是在邪惡迫害下我被非法勞教三年多,被非法關押過二次,第一次由於自己想回家而邪悟,第二次在強制高壓下受不了而向邪惡寫了背叛大法和師父的文字,這是我的恥辱,在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現在我聲明我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做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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