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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陶平元 我是96年得法的。99年大法遭受迫害後,我曾在單位領導的壓力下,交過大法書籍,燒過一張有師尊法像和法輪圖形的教功錄相帶的封面;寫過一份玩弄文字遊戲的東西;又曾對迫害我的惡警說過“不煉”之類的話;還曾在怕心的操縱下,給惡警提供過迫害大法弟子的證據。是慈悲的師父一直沒有放棄不清醒的我。嚴正聲明:我以往在惡黨邪靈的高壓下,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及給大法帶來損失和污點的言行及書面“保證”作廢。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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