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李祝琴
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我堅決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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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