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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英霞 我95年得法的。邪悟過兩次。特別是第二次在勞教所,不但寫了“三書”,還主動配合惡警當民管,制止過大法弟子煉功,給惡警當過證人,還有兩次在反對×教的條幅上簽名。聲明以前所寫的“三書”和做的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今後要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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