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琴、姜同吉 由於我們學法不深,沒按師尊的嚴格要求做好,在看守所及取保候審回到家,都不理智的配合了邪惡寫了“保證”。真是悔恨內疚,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對不起大法。聲明“保證”及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行為全部作廢。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努力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