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彭淑華 99年7.20江××邪惡集團非法迫害法輪功後,我被迫害得失去理智時在拘留證和釋放證上簽了字、蓋過手印。現嚴正聲明過去簽的字、蓋的手印通通作廢。我要堅修大法,抓緊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走好以後的修煉道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8/9912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